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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青川县司法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育才路21号
邮编:628100
电话:0839-7202569
传真:0839-7202569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0839-7202569)。拟订本系统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接待、统筹协调、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统计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公文审核、应急、综合治理、绩效管理、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系统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0839-7207310):开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全面依法治县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设。接受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依法治县绩效管理、重大政务督办工作,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担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法治督察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0839-7205176):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落实“法律七进”,指导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四)法律事务审查股(0839-7201518)。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办理县级有关涉法事务。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审查和起草行政合同,组织对重大复杂合同的论证。组织县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意见。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本单位涉法事务。

(五)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839-7201983)。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重大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向县司法局申请 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社区矫正局(股)(0839-7209597)。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0839-7201523)。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承办特许执业律师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十)计财装备股。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

(十一)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监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群团、表彰奖励、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二)基层司法所。共21个(其中:乡镇司法所20个、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司法所1个)。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为辖区内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局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