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耀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杨蕊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食品安全、爱国卫生、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基层治理、政法、禁毒、文化旅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扫黑除恶、森林防灭火、城市管理、河长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治理办、城市管理股、环卫所、垃圾填埋场。协调政法委、经开区、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应急、市场监管、住建、交通、交警、气象、环保、文体、白龙湖、工商联、九三学社、卫生、地震遗迹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衔接。联系乔庄、木鱼、骑马、沙洲、姚渡、观音店、茶坝等乡镇的综合执法工作。
	
	
	
	
	 
 
张 磊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目标绩效、依法治县、行政审批、扫黄打非、部门协作、教育卫生、计划财务、群团工会、机关效能、档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执法办案、综治维稳、信访办理、统战、保密、政府采购、疫情防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协调县委办、纪委监委、巡察、组织、编办、政府办、政协办、人大办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经信、发改、粮食、商务、审计、财政、统计、保密、教育、民政、目标、机关事务、公务接待、政务服务、应急、退役、国有资产、党校、人防、税务、供销、群工、妇联、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衔接。联系竹园、建峰、七佛、大院、凉水、关庄、石坝、曲河、房石、乐安、三锅、青溪、蒿溪等乡镇的综合执法工作。
	
 
	
 
	
 
	 
 
吴 贤 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车辆秩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