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119X/2019-03131 | 发布机构: 大院回族乡 | 成文日期: 2019-05-23 |
| 发布时间: 2019-05-23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川县大院回族乡德赢VWIN
关于印发《大院回族乡2019年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现将《大院回族乡2019年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青川县大院回族乡德赢VWIN
大院回族乡2019年防洪抗旱抢险应急预案
为切实抓好我乡2019年防汛抗洪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广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县府总体安排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
防洪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安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根据预测,今年我乡的雨水可能比往年来得早、来得多、防洪形势严峻。各村社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遵循“团结协作、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防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到认识到位、指挥到位。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物资上落实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
《防洪法》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乡内一旦发生洪灾,各单位必须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群防群治、自救为主、相互援助、统筹抢险的办法,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努力将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乡防汛指挥部由马敏同志任指挥长,宋文赵、黄煌二同志任副指挥长,成员分别由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抗洪工作,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防洪抢险日常工作(具体名单附后)。乡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汛期要尽力协助搞好区域内防汛工作,参加抗洪抢险。
各分段洪区及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建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按照各洪区实际情况,制定抗洪抢险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各洪区的抗洪抢险抗旱方案,必须在4月26日前报乡防汛指挥部备案。
二、防汛级别的确定
全乡的防汛分为平时防汛、警戒水位防汛、特大洪水防汛三个级别。当河水在警戒水位以下时称平时防汛;达到警戒水位时称警戒水位防汛;达到危急水位时称为特大洪水防汛(简称平防、警防、特防)。
在汛期,河内出现警戒水位以上的洪水时,乡防汛指挥部将通过有线电话、警报、广播、电视、防汛指挥车及时发出紧急通知或信号。乡防汛指挥部发出警戒水位通知后,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迅速组织人员抗洪抢险;同时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必须迅速到达各自的责任洪区,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各责任洪区的指挥员,要及时与乡防汛指挥部联系,告之所处位置、电话号码和有关情况,乡防汛指挥部根据汇总情况确定是否上报并下达新的任务。
三、责任区划分和牵头责任单位
为便于防汛抗洪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按照我乡行政区划及各单位分布情况,划分防汛抗洪地段,划为七个防洪区,其中三个为特洪区。
一号洪区:锁家沟段,由由锁家村负责,洪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各单位领导和驻村领导组成一号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负总责,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
二号洪区:渭水河至锁家沟界,由花果村负责,洪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各单位领导和驻村领导组成二号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负总责,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
三号洪区:贯子坝桥至渭水河界和场镇上场口桥至酒家垭隧道口,由青花村负责,洪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各单位领导及驻村领导组成二号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负总责,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
四号洪区:凉水桐梓坝至贯子坝桥,由大茅村负责,洪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各单位领导和驻村领导组成一号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负总责,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
五号洪区:贯子坝桥至场镇上场口桥 由明珠社区负责,洪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各单位领导和驻村领导组成一号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负总责,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
六号洪区:竹坝村竹元渠至建兴村界,由竹坝村负责,洪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各单位领导及驻村领导组成三号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负总责,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
七号洪区:建兴村界至凉水界,由建兴村负责,洪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各单位领导及驻村领导组成三号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负总责,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
一号特洪区:凉水桐梓坝至酒家垭隧道口,这是乡防洪的重点,由宋文赵同志负总责,青华村、明珠社区、大茅村、竹坝村和洪区内所有单位领导组成一号特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负责本洪区的防汛抗洪组织指挥工作。当洪水接近警戒水位时,由乡防汛指挥部应急抢险队队负责封锁交通,禁止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应随时作好相应物资准备,一旦洪水封锁河道,各牵头单位要组织区内人员撤退。
二号特洪区:贯子坝至锁家沟。洪区处于地质灾害多发地带,低洼易涝,人员集中,院落离河道很近,易受洪水围困。由杨蕊菱同志负总责,青华村、花果村、锁家村和洪区内所有单位领导组成二号特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负责本洪区的防洪抢险指挥工作。当洪水接近警戒水位时,严禁通行。洪区内各村平时要选好人员疏散出口,并作好木板、爬梯等物资准备工作。
三号特洪区:竹坝至建兴。洪区处于山体结构复杂、地质灾害多发地带,低洼易涝,院落离河道很近,易受洪水围困。由黄煌同志负总责,建兴村、竹坝村和洪区内所有单位领导组成三号特洪区防汛抗洪领导小组,负责本洪区的防洪抢险指挥工作。当洪水接近警戒水位时,严禁通行。洪区内各村平时要选好人员疏散出口,并作好木板、爬梯等物资准备工作。
各洪区的牵头单位,平时要先选好洪区指挥地点(有电话的单位),并报告防汛指挥部,以便联系。
四、防汛抢险应急措施和保证措施
(一)应急措施
1.建立防汛抢险突击队
地方机关和公安、单位职工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民兵是骨干力量。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组建30人以上的突击应急队,由乡内所有单位职工和民兵应急排组成,各村要组建20人的突击队(人员已落实到各村)。一旦发生险情,能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执行防洪抢险任务。
2.建立交通和治安队
抗洪抢险期间,由乡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以乡安办和交管办牵头,以基干民兵应急抢险排一班为主组建交通和治安队,负责全乡的交通秩序、社会治安、保卫、巡逻,并协助转移疏散人员。各单位的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安全保卫和巡逻,以各单位为主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期间,道路、桥梁的交通封锁或开通及交通指挥调度等,由乡防汛指挥部统一负责。
3.建立线路抢险队
乡电信负责人和电力负责人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以青华、明珠社区、花果村普通民兵连为主分别组织5至10人的线路抢险队,负责通讯线路和电力线路的维护、抢修工作,以确保通讯和电力线路的安全、畅通。
4.建立医疗救护队
由乡卫生院牵头,兽防、计生、疾控和各村卫生站等单位领导参加,成立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并选派人员,组成医疗救护队,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乡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医疗救护指令,做好受淹、受灾地区伤病员抢救、杀菌消毒、疫情控制等工作。
5.建立防汛抢险宣传队
由乡文体、广电站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建立防汛抢险宣传队。文体、广电站及学校在汛期应加强防汛工作的宣传指导。在抗洪抢险前期,要及时播发县乡防汛指挥部抗洪抢险的有关指令。在汛期内(5月1日—9月30日),乡文体广电站等单位要做好外出录像的准备,出现汛情、险情、灾情能随时奔赴现场作好实况录像,事后交县乡防汛指挥部翻录存档。
(二)保证措施
1.在汛期,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水文、气象部门密切联系,了解、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切实搞好气象信息和水文预报工作,督促检查各洪区防汛抗洪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记录备查。
2.乡属单位和各村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汛工作,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切实组织抓好防灾避灾演练。汛期前由乡防汛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区域沿河防汛安全进行检查,对河道内的阻水障碍物,要依法限期清除。对下水道及进出口,必须在汛前全面检查疏通,以利排水。有抗洪抢险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抗洪抢险物资、交通工具等,以便应急。
3.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抢险总指挥的指示,综合协调,统筹安排防汛抢险力量,抗洪抢险物资、抢险工具、通讯联络、情况通报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各村支部书记和民兵连长负责组织区域内民兵对险情现场进行警戒、人员疏散、监控和开展抢险工作,各村点监测员和防汛信息员负责做好受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各村的防汛抢险物质除车辆、燃油 及其他需要的大型工具外,一律自行解决落实。全乡所有车辆,汛时由乡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4.通讯网络平时联系和汛期预报,以有线电话为主。各有关单位的通讯工具应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电力调度和通讯设备必须服从防汛工作需要;电信、邮政部门必须保证水情、雨情、汛情和防汛指令的及时传递。
5.按照《防洪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汛抢险需要,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事后应归还或给予适当的补偿。
五、防汛抢险的主要内容
防汛抢险期间应以防为主。乡内各村社、单位根据所处地段及距河流的水位高度,做好防洪抢险工作,将重要物质和人员安排在安全地点,确保物质存放和人民群众安全的可靠性。防汛抢险的主要内容为人民生命、国家财产、文件档案、重要设施、地质灾害和各种线路等。
六、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突发性洪涝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有关专业部门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二)乡政府领导小组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及相关部门,并赶赴现场,实施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实施紧急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随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灾情况。
(三)组织人员对灾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及时汇总情况上报调查结果。
(四)洪涝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及乡属单位相关部门村社要全力以赴,各负其责,根据不同灾害类型采取相应救援措施进行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组织协调指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现场抢险,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1.立即组织受伤受困人员撤离或者其他措施 ,保护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迅速查清灾害源,并对可能发生的继发灾害和后继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判定、预测。
3.对因灾害可能对人体、土壤、水源等产生的危害采取防范和消毒措施。
4.对灾害发生点进行监测。
六、法律责任
(一)各村居民委员,乡属各单位要切实配合乡政府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提高认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打好防洪抢险总体战 ,做到不伤害和死亡一个人,一旦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绷紧 防汛安全这根弦,宁可信其有、宁可信其大,有灾无灾作有灾的准备,大灾小灾作大灾的准备,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最大限度减轻损害人民生命财产的可能性,努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二)有关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责任或责任单位不执行抗洪抢险指令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灾害发生后,发生地村社应在1小时内报告乡汛期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乡汛期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二)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三)乡2019年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乡党政办公室,电话号码(0839—740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