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003/2020-25581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04-20 |
| 发布时间: 2020-04-20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川府函〔2020〕37号
青川县德赢VWIN
关于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德赢VWIN,县级有关部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手册(试行)》规定,现就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不含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县德赢VWIN或县德赢VWIN授权县应急局组织事故调查组对全县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视其情况由县政府分管或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关德赢VWIN、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三、纪委监委成立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负责对地方党委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事故调查组应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日常工作沟通及协作,协调同级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调查,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商解决重要问题。行政处罚当事人是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要将其违法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负有管辖权的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县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五、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并且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六、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歪曲、编造事实取证;事故调查组成员要严守保密规定,调查掌握和所涉的内容不得向调查组外任何人员透露;事故调查组成员一律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得接受可能影响调查公正的吃请、礼品、礼金、土特产品和娱乐活动等。事故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县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归档保存。
青川县德赢VWIN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