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003/2020-31891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10-21 |
| 发布时间: 2020-10-21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川府办函〔2020〕85号
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德赢VWIN,县级有关部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9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390元/月(A类补助390元/月,B类补助260元/月,C类补助16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为8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为55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510元/月。本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