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7479968X/2021-00041 | 发布机构: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4-02 |
| 发布时间: 2021-04-02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五十一)
青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31日青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青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治受青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青川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团结和动员全县人民,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改革发展、民主法治、民生热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实效,为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加快把青川建设成为嘉陵江上游大蜀道腹地高颜值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硅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青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