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1130/2021-05451 | 发布机构: 三锅镇 | 成文日期: 2021-04-19 |
| 发布时间: 2021-04-19 | 发文字号: 三锅府〔2021〕59号 | |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川县三锅镇德赢VWIN
关于印发《三锅镇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现将《三锅镇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川县三锅镇德赢VWIN
2021年4月19日
三锅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川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力彬 党委书记
王 耀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爱铭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成 员:王亚飞 党政综合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马洪勇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薛金贵 财政所所长
张远明 文化旅游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何伦发 农技办公室负责人
赵 文 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罗广元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 匡 清溪派出所所长
杨 康 三锅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开富 三锅中学校长
雷兴光 三锅小学校长
向继高 三锅镇第一小学校长
李继红 三锅幼儿园园长
秦开林 三锅镇卫生院院长
杨林茂 三锅镇第一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马洪勇统筹负责该项工作,罗广元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措和预案;
2.统一协调各村、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村、镇属各单位开展工作;
5.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是镇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镇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工作;组织修订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对食品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卫生院:负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开展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价;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配合对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案情,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查处,坚决遏止本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核和经营许可;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配合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及无照经营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配合镇政府组织实施食品监管工作。
财政所:根据财政、税收的有关政策,为食品安全监管及放心工程的实施提供必需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依据有关规定为举报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功集体和个人提供相应的物质奖励。
文化旅游服务办公室:负责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健康安全饮食知识;对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社会舆论监督。
学校:负责协助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就餐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四)各行政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在镇德赢VWIN的领导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和升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治疗急重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镇卫生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原因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应急管理办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18080111278),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报应急管理办备案。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以及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后,指挥和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处置相关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2.配合镇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中毒病人。接受抢救中毒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治疗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对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4.会同镇党政综合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和规定程序,信息内容应经发布单位领导或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以单位名义发布。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镇德赢VWIN,并抄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