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0613/2021-10771 |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2021-06-15 |
| 发布时间: 2021-06-15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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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 年1-3 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县2021 年1-3 月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的贷款共2267 笔,应贴息资金91.70059 万元。按照青川县扶贫开发局《关于预拨2020 年10-12 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青扶贫〔2020〕64 号)文件要求,对乔庄镇等15 个乡镇提前安排的贴息结余资金用于本次贴息,由乡镇按照实际贴息金额进行贴息。本次补充下达结余资金不足的三锅镇1.216767 万元、乐安镇5.136389 万元、蒿溪回族乡1.10041 万元、石坝乡1.538477 万元、茶坝乡3.194425 万元贴息资金,由乡镇按照实际贴息金额进行贴息。
二、按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由各承贷银行与乡镇对脱贫户贷款、结息、还款金额等情况进行核实无误后,由各乡镇按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明细台账,做好乡(镇)、村两级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贴息资金兑现到贷款户,并于2021 年6 月18 日前将兑现资金的银行回执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交县乡村振兴局310 室(联系人及电话:徐倩,18308383162,QQ:1121646522)。
附件:1.青川县2021 年1—3 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汇总表
2.各乡镇2021 年1—3 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