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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青川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川县首届知识产权奖申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70517/2023-1327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时间: 2023-04-12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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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青川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川县首届知识产权奖申报的通知


青川知办〔2023〕1号

青川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青川县首届知识产权奖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县内企业: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及《四川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决策部署,根据青川实际,决定开展首届知识产权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青川县境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协会、事业单位都可参加,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股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汇总后报青川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参评要求

(一)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实施奖:专利运用与转化方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突出的企业。主要从专利获得项目资金,专利、商标获得质押融资,转让、许可、备案登记等方面评选。

知识产权创新奖:2020年至2023年3月期间新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优先评比新增高价值专利、发明专利数量;新增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参考指标。专利为有效专利,不存在专利权纠纷。

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奖:地理标志管理使用较好的地理标志持有人。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纸质资料装订成册(1份)交知识产权股。

(三)其他要求

参选的单位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参评单位为权利人,参评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奖项设置

评选出知识产权实施奖2名,知识产权创新奖2名,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奖2名。

四、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5日,逾期不受理。联系人:青川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陈丹丹,联系方式:0838-7202091。


附件:1.青川县知识产权奖申报表

2.专利转化运用基本情况统计表

青川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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