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003/2024-64611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4-06-25 | 
| 发布时间: 2024-07-05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以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234号)要求,确保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工作有序推进,青川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青川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是指对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等自然资源的全面系统调查,旨在准确掌握这些资源的数量、分布及其生态状况,客观评价生态保护修复成效,从而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二、为什么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开展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深刻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同时强调,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草兴则生态兴,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要求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普查是统筹推进耕地林地草地湿地一体保护的迫切需要。青川县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做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对生态发展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存在不一致,迫切需要通过开展普查,全面摸清林草资源家底,为统筹耕地、林地等地类空间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开展普查是纵深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摸清资源底数,夯实林草工作基础,推进保护与发展,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三、青川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结合青川县实际,制定了7项具体任务,包括资料分析整理收集、地类对接、图斑调查、管理类型标注、成果形成、质量检查监督及成果验收、成果提交。
四、青川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要形成哪些成果?
数据库。包括全县遥感影像数据库,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样地数据库、图斑数据库等成果数据库,基础数表、计量模型及参数数据库等基础支撑数据库,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
统计表。包括反映全县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植被状况、湿地健康状况、森林草原湿地生产力,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现状、可治理沙化土地及沙化、石漠化土地治理情况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
专题图。包括全县林草资源分布图、林草生态评价图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分布图,以及重点区域专题图等。
成果报告。
五、青川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怎么组织实施?
聚焦解决“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问题”“图斑区划落地问题”“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问题”三大任务,紧盯“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成果汇总”三个关键阶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为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我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天府森林四库”示范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川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林业局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三是高效科学实施。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实施全过程质量跟踪,确保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统筹推进普查工作,抓实各个工作环节,落实分片负责和质量追溯机制,集中开展地类对接成果核查、经营管理单位界线核实和图斑调查等工作。
四是积极筹措经费。普查工作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现有调查成果和资料,避免重复投入。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积极争取上级补贴。
五是做好安全保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普查工作的人身、财产、廉政安全。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未经国家审核通过的普查成果,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布。
六是优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青川建设和支撑“双碳”战略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