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003/2025-72991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5-05-06 | 
| 发布时间: 2025-05-06 | 发文字号: 青川府发〔2025〕2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川府发〔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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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马文健、何开赵见义勇为行为
给予认定并奖励的通报
	
	
2024年,在平安青川建设中,全县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用实际行动塑造惩恶扬善、崇尚正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人民树立社会正气,倡导良好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彰显我县群众的良好风貌。他们着力凝聚正义、正气、正能量,努力开创见义勇为工作新局面。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木鱼镇文武社区居民马文健、何开赵分别颁发奖金5000元、2000元。
希望全县干部群众以马文健、何开赵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品质。各级各部门要倡导见义勇为、科学施救的理念,依法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为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青川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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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