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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为保护网民隐私,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信件编号: 12546 信件标题: 占地补偿
写 信 人: 梁***** 写信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 联系电话: 158*****
信件内容
你好!质询一下青川县关于占用耕地或种植多年的开荒地的补偿规定。
信件处理结果
信箱办回复

请县自然资源局回复处理.

书记信箱办

2022年12月13日

部门回复

写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青川县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按照《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公布青川县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青川府发【202025号)执行。一是征收农用地综合地价标准为Ⅰ区片52800/亩,Ⅱ区片48000/亩,Ⅲ区片45000/亩,Ⅳ区片40500/亩。二是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标准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三是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30%:70%70%用于统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四是临时占用土地给于青苗补偿。请你根据你所在乡镇、村(社区)按照该文件查阅具体区片地价。


县自然资源局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