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12546 | 信件标题: | 占地补偿 | 
| 写 信 人: | 梁***** | 写信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 | 联系电话: | 158***** | 
| 信件内容 | |||
| 你好!质询一下青川县关于占用耕地或种植多年的开荒地的补偿规定。 | |||
| 信箱办回复 | 
| 请县自然资源局回复处理. 书记信箱办 2022年12月13日 | 
| 部门回复 | 
| 写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青川县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按照《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公布青川县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青川府发【2020】25号)执行。一是征收农用地综合地价标准为Ⅰ区片52800元/亩,Ⅱ区片48000元/亩,Ⅲ区片45000/亩,Ⅳ区片40500元/亩。二是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标准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三是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30%:70%,70%用于统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四是临时占用土地给于青苗补偿。请你根据你所在乡镇、村(社区)按照该文件查阅具体区片地价。 
	 县自然资源局 2022-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