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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1215 信件标题: 跑了五年了
写 信 人: 杨***** 写信时间: 2019年01月04日
联系地址: 青川县青溪镇蓝天幼儿园 联系电话: 159*****
信件内容
尊敬的罗书记: 您好! 我是青川县青溪镇蓝天幼儿园的举办者——杨仕华。今天向您写信求助,实属茫然无助与万般无奈。此时此刻,当我铺开这张苍白的薄纸,提起手中这支柔弱无力的笔,却已是泪流满面......请原谅一个乡村幼教工作者的无能吧 青溪镇蓝天幼儿园现已面临着生死存亡的绝境: 为办理民政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我园已经跑了五年了(各种理由不予办理)! 如果截止2018年秋季前还没有拿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那么2019年春将停止招生!五年来,教育局突然对我园作出的行政处罚(二十多天完成)! 一边是卡着不予办理! 一边是逼着行政处罚! 我每天拖着沉重的步伐,怀着焦急的心情,茫然无措地往返于民政局与教育局之间。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可无论我怎样努力,事情却依然没有任何进展。这样的处境犹如死刑犯在等待枪决一样,煎熬地寝食难安! 唯有求助于政府。 青溪镇蓝天幼儿园创办于2000年,系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有教职工16人,幼儿150余人。其原址位于青溪镇大北街;2008年遭遇5.12特大地震,校舍被摧毁后,便搭建活动板房坚持办学,其间被评为“抗震救灾”的先进集体,并一直深受青溪镇老百姓一致好评;由于前期我园是青溪镇唯一一所独立幼儿园,2009年,经政府部门以及主管单位的力荐,便成为中央立项批准的灾后重建项目。校址选于青溪镇新东桥,占地面积2050平方米,其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当时政府承诺修建一层补贴三十万元,修建两层补贴六十万元。可幼儿园两层楼竣工后,至今也未曾领到政府一元钱的补贴。个人筹资修建一所几百万的现代化幼儿园,对于一个穷苦百姓,对于一个举债几百万修建普惠性幼儿园的穷苦百姓,是何等的艰难!砸锅卖铁、东拼西筹、四处奔波......无数个夜晚为筹借资金而彻夜不眠)。 终于,在2013年,不负众望,历经千辛万苦,建筑面积为1200余平方米的规范化幼儿园落成。教育主管部门便组织相关部门来我园多次查验,认为一切完全符合办学条件,便颁发了新的《教育许可证》书。同时,我园便立即到青川县民政局申请新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因为幼儿园修建其间,民政局相关人员说:“修建时可以暂不年检,校址变更后只需‘换’新证”)。可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后,其相关人员却又说:“由于你们没年检,证件已被注销,现在必须重新‘办’证......”。 于是我园便走上了长达五年的漫长的办证道路。一次次按要求向青川县民政局提供所需手续与资料,可一次次被打回,每次都会无端地多出一条,始终办不了,觉得办这个证简直比登天还难!曾一度怀疑人生了!为什么其他幼儿园可以不具备的东西,却一定要我园具备?为什么同一个县区,却施实不一样的政策法规?这次去办理,又多出一项“注销”。不是说以前未经允许就已注销了吗?怎么又要注销?!民政局倒底是怎么回事?民政局的有关工职人员是怎么了?为什么办理的手续越来越多,越来越难,程序越来越繁琐?不停地变着花样,不停地换着说辞。甚至有些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三番五次地让我到工商所办理证照!我哭着告诉他(她)们:我们是普惠性农村民办幼儿园,我们是低收费,高服务的非营利性普惠幼儿园。我们每学期生均收费770元,教职工平均工职是2000多元,除去所有开支,我们拿什么给工商所交纳税收? 我真想问问民政局的某些工职人员:你们是怎样的思想与动机,你们有着怎样的职业情操,有着几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更有几分人性、良知? 明明做的是普惠性幼儿园,是公益性事业,却遭到质疑,刁难与打压! 五年,办理一个证件整整跑了五年!五年时间,一个为人民服务的部门没给一个公益性幼儿园把证照办下来?! 这是何等的悲哀与无助! 这是何等的辛酸与讽刺! 是咱老百姓的卑微无能?还是民政局工职人员的权利太大?抑或是......? 我们彻底崩溃了! 我们该如何是好? 按照国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活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以上五条我园完全满足。 第九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以上应提交的文件,我园都具备。 第十二条 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既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简化手续,可青川县民政局办理的却不按此条例执行,反而手续过于繁多;第九条,只需提供6项,他(她)们却足足弄出了24项,而且还不断变化着。请问青川县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依照的是哪里的法规条例?国家九八年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他(她)们这管用吗? 我们曾无助,曾彷徨,曾失落... 可每当那鲜艳的五星红旗犹如一轮红日冉冉升起的时候,全国人民高呼“共产党万岁!”那轮红日普照着神州大地、温暖着全中国亿万万人民的心。 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相信德赢VWIN,相信罗书记会为咱老百姓申张正义,主持公道! 最后,我再次恳请罗书记,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将我现面临的困难,尽快解决!—— 一、青川县民政局能按政策法规,简化登记手续,早日为我园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让我们结束长达五年的奔跑。 二、青川县教育局能给予我普惠性幼儿园应有的扶持、鼓励,而不是“停止招生”之类的不合情理的处罚与打击。 青溪蓝天幼儿园举办者杨仕华及全体师生敬上! 12019年1月3日
信件处理结果
信箱办回复

请县教育局并张强处复。呈送罗书记阅.

书记信箱办

2019年01月07日

部门回复

来信人:

你好!来信已收悉,2019年1月18日,县德赢VWIN副县长段菲召集县教育、民政两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对你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现正在落实当中。


青川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