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11353 | 信件标题: | 青川水岸花都物业乱收费 | 
| 写 信 人: | 徐***** | 写信时间: | 2019年08月03日 | 
| 联系地址: | 青川水岸花都 | 联系电话: | 151***** | 
| 信件内容 | |||
| 尊敬的罗书记: 您好!百忙之中叨扰,向书记反映一件民生事,烦请书记阅处! 我是青川水岸花都小区的一名住户,最近物业公司贴出通知,物业费由2018年的1元/㎡涨到现在的1.3元/㎡。按照《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19〕4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报经业主大会同意,然而物业公司未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特别是物业服务质量与他的收费严重不符,如今又私自作出涨价决定,这是不合理的行为,是欺骗住户的行为,引起了小区绝大多数住户的强烈不满。 烦请有关责任部门及时对水岸花都物业乱收费行为进行制止。 | |||
| 信箱办回复 | 
| 请乔庄镇回复处理. 书记信箱办 2019年08月05日 | 
| 部门回复 | 
| 来信人: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水岸花都小区的关心和对乔庄镇工作的支持。你对关于水岸花都物业管理费的建议,乔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乔庄镇驻新华社区工作组和社区“两委”对你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水岸花都小区业主委员会于7月27日开展了物业公司比选,文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川县恒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投标,青川县恒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期间因恒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入不敷出且投标报价为1.3元/平方米/月,并于8月3日发布涨价公告。 根据《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19〕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青川县城市规划和住房保障局、乔庄镇德赢VWIN、乔庄镇新华社区共同商议,责令水岸花都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对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事进行商议,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方可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同时也请你积极参与业主大会,在大会中建言献策。 最后,乔庄镇德赢VWIN和新华社区“两委”真诚感谢您对乔庄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希望能够站在主人翁的角度,为小区管理出谋划策,共同为我们小区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乔庄镇德赢VWIN 2019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