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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6702 信件标题: 哺乳期女性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吗
写 信 人: 赵***** 写信时间: 2021年07月23日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联系电话: 138*****
信件内容
媳妇正处在哺乳期阶段,且孕假暂未结束,教育局要求不打疫苗者,需医院开具证明,且不能以哺乳期为由,请问能否适当延迟哺乳期女性的注射时间呢?
信件处理结果
信箱办回复

请县卫生健康局阅复.

县长信箱办

2021年07月23日

部门回复

来信人(赵堂):

您好!您咨询“哺乳期女性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吗”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与疑问,现将相关政策要求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已席卷全球,并持续大流行。目前国内已有多种变异毒株,传染性极强,已引发国内多起本土疫情,防控难度更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156号)文件要求。“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新冠病毒人人易感,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疫情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手段,需要全员参与,构筑免疫屏障。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7206053进行咨询。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