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6702 | 信件标题: | 哺乳期女性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吗 |
| 写 信 人: | 赵***** | 写信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 联系电话: | 138***** |
| 信件内容 | |||
| 媳妇正处在哺乳期阶段,且孕假暂未结束,教育局要求不打疫苗者,需医院开具证明,且不能以哺乳期为由,请问能否适当延迟哺乳期女性的注射时间呢? | |||
| 信箱办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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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县卫生健康局阅复. 县长信箱办 2021年07月23日 |
| 部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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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赵堂): 您好!您咨询“哺乳期女性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吗”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与疑问,现将相关政策要求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已席卷全球,并持续大流行。目前国内已有多种变异毒株,传染性极强,已引发国内多起本土疫情,防控难度更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156号)文件要求。“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新冠病毒人人易感,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疫情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手段,需要全员参与,构筑免疫屏障。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7206053进行咨询。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