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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63号)的文件背景下出台该实施方案。
二、新开办企业的政策享受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
三、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税控设备及配套服务免费,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税务发票等均可免费寄递。
四、对象不出家门就可以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零跑腿”。
五、本政策由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