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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青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中心四楼
邮编:628100
电话:0839-7208975
传真:0839--7208975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人事、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文化艺术股

管理全县文学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实施全县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实施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公共服务活动。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表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对从事演艺活动及艺术培训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维修、发掘、研究、利用、对外交流和博物馆建设等业务。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负责组织开展文化资源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三)旅游发展股

负责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动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商品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制订旅游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四)体育股

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体育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全县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在县内举办的重大比赛及组团组队参加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国内区域交流合作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的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

(五)广播电视股

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负责乡(村)广播站(室)宣传工作的考核和指导。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及相关职能职责。

(六)综合股

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协调监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