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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青川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公共服务中心1楼
邮编:628100
电话:0839—7205791
传真:0839—7201707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信访、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对外合作交流、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资)金管理、预决算和县级统筹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负责有关政策法规普法宣传培训,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支付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以及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探索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和考核工作。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大病保险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

(三)稽核稽查股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拟订全县经办服务规程,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和窗口建设。

(四)县医疗保障中心

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特殊人群等人员的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结算;负责经办全县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离退休人员医保退休办理等事项;负责经办全县参保人员特殊门诊、异地就医登记、转诊转院等备案工作;负责县级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县内享受副厅级待遇人员、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核实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负责协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赔付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制定工作;协助做好医疗保障基金征收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参保登记、变更维护和数据推送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待遇支付,并建立医疗保障基金财务帐目;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的待遇保障费用审核、支付;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系统网络建设、改造及网络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对医保信息数据的挖掘、处理、综合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负责医保信息数据库的安全保障工作;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