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青川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补充方案的批复》(青川府函〔2019〕18号),现将2018年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9614.1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201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表。
一、明确建设任务。你单位在收到此文件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时分解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补助金额。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强化监督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务必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接受各级脱贫攻坚检查验收。二是严格项目程序。项目建设任务一经下达,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如确需调整变更,你单位必须现场核实,并上报县德赢VWIN书面批复同意。三是及时公开公示。你单位要将该项资金的建设任务、资金分配、项目地点、业主单位等相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并督促业主单位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阳光村务》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严格项目验收。你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项目完成后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县级验收。
三、加强资金管理。整合资金必须严格按照《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印发<青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川府发〔2017〕29号)执行。涉农整合资金结余部分由财政收回,统一上报县德赢VWIN批复后,用于下一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脱贫攻坚项目不得超支或产生资金缺口,擅自形成的项目资金缺口由项目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四、严格项目程序。此次下达的整合资金,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按相关程序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方案使用资金,各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附件:2018年度第三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下达明细表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20018
备案号:蜀ICP备05031225号-1
川公网备案号:510822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