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青川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转产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青川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青川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精神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禁捕措施、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在禁捕退捕工作实施过程中,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禁捕退捕工作,一是持续加大禁捕退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禁捕退捕标语、LED屏幕滚动宣传等,强调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强执法强度和日常监管工作。联合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县内非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强化源头管理,组织专班,深入库区,全面摸清禁捕区渔船、渔具、捕鱼人员信息,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河”的“四清”目标。三是加强市场监督。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对餐饮行业、市场的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来自禁捕区的渔获物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力震慑,确保禁捕工作“禁得了、稳得住”。9月18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青川县人民法院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审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为群众和普法对象上一堂生动易懂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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