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长江禁捕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围绕线上线下 “无采购、无销售、无加工、无宣传”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生态环境。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个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县局组织相关股室和监管所召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5次,要求相关股室和监管所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各相关股室深入乡镇监管所就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指导执法办案6次,指导开展监督检查10次。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突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日常检查,严禁采购、销售、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在店招、牌匾、菜单上标注“野生鱼”“江鲜”“河鲜”等字样,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做到监管执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累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500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64次,检查农贸(批)市场585次,检查商超558次,检查餐饮单位2379次,检查渔具经营户142次,监测广告64次,发现问题35个,整改问题35个。
四是强化案件查处。以部门与部门之间联合查办案件方式,依法查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办,主动累计查办案件17件。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2021年7月,各监管所结合《长江保护法》对辖区内的涉渔经营主体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以及集中约谈,累计约谈经营主体75家次,与涉鱼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103份,发放宣传资料941份,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不买卖野生江鲜的意识。(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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