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9-12-13 15:28 字体: [ ]

本人强文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青川县沙州镇松林村一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为:青集用(2012)第3783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强文花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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