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0-11-20 14:56 字体: [ ]

本人王建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青川县乔庄镇(原大坝乡)大屋村李处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青集用(2012)第1727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林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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