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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青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1号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11-01 09:27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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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青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31号


主办单位: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灿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编外聘用人员的建议》(第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我县不断完善机制,突出严格准入、规范使用、联动监管等,加强对编外用工管理,控制编外人员总量,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制定政策,明确范围

我县及时转发《四川省德赢VWIN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45号),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17〕7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范围及管理。

二、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青府办发〔2017〕71号)》文件,对编外人员使用范围、计划审批、使用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党政群机关、参公管理和行政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数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严格管理。行政机关、参公管理和行政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近年来我县多次对各部门使用的编外人员进行了清理,且县委巡察办也将单位编外人员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对不符合条件使用编外人员的,及时整改、稳妥清退。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计划、申报、审核,集体研究,同意后使用。使用编外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为主,原则上纳入劳务派遣,并规范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日常考核等管理。

三、加强管理、措施到位

目前我县已建立统一规范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各主管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如:公安、卫健等系统。对不符合规定,擅自聘用或管理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衷心感谢您对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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