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府发〔2020〕42号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蒿溪回族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蒿溪回族乡德赢VWIN
2020年8月21日
为进一步搞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明确各村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保证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青川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预警反应
(一)接到县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后,乡政府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准备起动预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二)加强治安管理,保持社会稳定。
(三)各村和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工作。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一)一般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1、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部署本乡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2、各村、乡级各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救灾小组,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地质灾害情况,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严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乡政府应急行动
1、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宣传灾区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部署本乡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2、迅速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并抄送县级有关部门。
3、组织力量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
(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1、乡政府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县政府的领导和部署。
2、各村、乡级有关部门立即成立本部门应急机构,按各自职责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并派联络员参加乡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根据救灾需要,迅速制定并实施地质灾害区特别管制措施。
三、政府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乡政府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乡 长 马海韬
副指挥长:副乡长 李 胜
成 员:党政办主任、社会经济发展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各村委会主任、乡级有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地质灾害救灾工作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向县政府报告灾情,视灾情请示支援。
2、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各村、乡级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地质灾害发生后,全面负责地质灾害救灾应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县政府地质灾害救灾的指示、命令。
(二)、各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网络职责
1、联系领导负责部署、协调、检查联系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2、责任人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向现场救灾指挥部传达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县政府的批示、命令。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尽量减财产损失,确保生命安全。负责观察危险地段发展趋势,随时组织人员转移。
(三)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 任:分管副乡长李胜
成 员:乡政府各站、所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向现场救灾指挥部传达上级政府的批示、命令。
2、组织灾后趋势会商;组织现场灾情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查地质灾害新闻宣传报道,组织召开救灾各种会议。
4、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县政府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职责与部门分工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乡人武部: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乡卫生院:迅速组织医疗急救队伍赴灾区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卫生等。
(三)交通运输保障
尽快联系交管部门恢复被损毁的公路、桥梁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灾情调查及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伤病员的疏散。
(四)通信保障
尽快联系电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利用本系统一切可利用的通信网络,确保救灾通讯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五)电力保障
乡供电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六)生活物质保障
财政所、民政办:负责组织调动救灾所需的物资、粮油食品等,保障灾区必需品的供应。
(七)社会治安保障
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国家重要财物、设施以及救灾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八)灾民安置
民政办:调配救济物品,设置临时避难场所,保障灾区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
(九)重要目标警卫
加强对灾区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十)消防安全
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次生灾害防御
水利、国土、卫生、供电部门:负责对灾区易发生火灾、爆炸、毒泄、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物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预防次生灾害发生,监督、指导并协助本系统处于灾区的单位对已发生的次生灾害进行有效处置,防止次生灾害扩大蔓延。
水保站:要及时有效地排除因滑坡、山崩等地表破坏造成的河流阻塞、水库堤坝等险情,防止次生水灾发生。
各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山地灾害的监测抢险。
(十三)应急资金
民政办:做好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十四)宣传报道
党政办: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有关地质灾害救灾信息。
五、其它事项
(一)各村、乡级各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的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二)各村、乡级各单位按照本预案实施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20018
备案号:蜀ICP备05031225号-1
川公网备案号:510822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