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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二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4-07 16:59 字体: [ ]


青川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二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2024.4.7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1 青川县青溪镇良木山珍馆 青市监处罚字〔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警告;处以罚款人民币51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02/05
2 青川县房石镇雄娃子果蔬干杂店 青市监处罚字〔202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03/14
3 青川县曲河乡爱英副食门市部 青市监处罚字〔202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03/14
4 青川县房石镇家人糕点房 青市监处罚字〔202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03/14
5 青川县房石镇光义副食店 青市监处罚字〔2024〕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03/14
6 青川县曲河乡均华副食店 青市监处罚字〔2024〕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03/14
7 青川县大院乡小明副食店 青市监处罚字〔2024〕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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