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青川县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方案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10-21 18:03 字体: [ ]

为有序开展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通知》(川建住保函(2024)1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实施,乔庄镇政府及相关社区参与,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待分配房源公开、轮候对象公开、分配办法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五个方面的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

(二)坚持人性化分配的原则。充分考虑申请家庭实际困难,对高龄等特殊人员优先进行保障。

三、保障对象

此次参与公开分配的申请人共计28户(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8户,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14户,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4户),均是通过社区、乡镇德赢VWIN、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已进入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详细名册见《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拟分配人员公示表》(附件1)。

四、待分配房源

此次用于实物配租的公租房共计28套,其中:尚品花园15套、丝绸路九号楼10套、甬苑小区1套、东山小区1套、幸福花园1套,房源情况详见《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待分配房源公示表》(附件2)。

五、工作步骤

(一)网络公示(2024年10月21日至1月25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待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名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分配时间及地点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对轮候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相关社区、乔庄镇政府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相关单位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告知反映人。被反应的申请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通知其本人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二)电话通知(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工作人员,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进行电话通知,对公开分配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告知,做到不漏一户。

(三)现场筹备(2024年10月30日)。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场地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前做好现场布置、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在现场将待分配房源信息、参与分配申请人信息、公租房保障政策及管理规定、分配流程、现场纪律等内容进行公示。

(四)公开分配(2024年10月3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乔庄镇政府、相关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于上午8:30之前全部到位,公开分配工作于上午9:00正式开始。具体分配流程如下:

1. 参与分配的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入口工作人员处进行登记入场,每户申请人限1人参加,残疾人及70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可由1名亲属陪同参加;申请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与分配,由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场,按照工作人员指引依次进入指定区域静坐等候。

2. 现场主持人宣布公开分配现场纪律、程序等事项,并现场从参与分配的申请人中选定2名群众监督代表。

3. 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人员和群众代表监督下,将号牌放入号箱。

4. 第一轮分配: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的,按照批准进入轮候的时间顺序,直接依次在待分配房源中选房,选定后到工作人员处登记,并签字领取确认书后离开分配现场,工作人员将已选取的房源从总房源表中勾除。

5. 第二轮分配:其他参与分配人员根据批准进入轮候的时间顺序,在现场主持人的组织下,依次从摇号箱中抓取房源号,然后到工作人员处登记,并签字领取确认书后离开分配现场,工作人员将已选取的房源从总房源表中勾除。

(五)签订合同(2024年11月1日至11月8日)。通过公开分配确定的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确认书到县房产事务中心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缴纳房屋押金及1年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且5年内不再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

(六)办理入住。签订合同和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配租对象向县房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取钥匙入住。

六、公租房后续管理

(一)租金标准。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县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押金为低保家庭每户1000元、其他家庭每户4000元。房屋租金和押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室内设施损坏维护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二)年度审核。公租房管理实行年度审核制,承租人入住满1年后,应在期满前1个月内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上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住房变化等情况,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承租人的资格进行复核、认定,符合保障条件的继续租住公租房。

(三)退出机制。不符合保障条件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作出责令退出决定,收回承租的公租房。

1.在承租的公租房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2.故意损坏所承租公租房的;

3.擅自改变配租公租房用途,拒不整改的;

4.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转租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空置公租房的;

6.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申报复核资料,经催告后仍不申报的;

7. 拖欠房屋租金1年以上的;

8.家庭认可、经济收入、住房、车辆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政策的;

9. 其他违反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行为或因政策调整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是重要的民心工程,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

(二)严肃纪律,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有关纪律,严禁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房谋私,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问责。对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有关信息材料骗租公租房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责令退出公租房,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监督举报电话:0839-7203257。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拟分配人员公示表2.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待分配房源公示表



2024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拟分配人员公示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人员类别

身份证号码

进入轮

候时间

备注

1

章静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78120******3025

2024.3


2

杨秀花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1166

2024.3

70周岁以上老人

3

尹晓玉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1078119******4249

2024.4


4

金小安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62122219******7655

2024.4


5

范舒钛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82319******7037

2024.5


6

苟文婷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0022

2024.6

低保

7

张小林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0529

2024.6


8

王慧贤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62262619******7629

2024.6


9

陈映峰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0016

2024.9


10

伍孝玉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0023

2024.9

70周岁以上老人

11

赵元平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1260

2024.9


12

张英莉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81219******1061

2024.9


13

赵晓彬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52219******0812

2024.9


14

何彦秋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82219******7120

2024.9


15

梁加明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81219******5276

2024.9


16

杨余杰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111219******3513

2024.9


17

杜前坤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1082219******6279

2024.9


18

曾英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102519******7766

2024.9


19

张巧玉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82219******7028

2024.9


20

宋安泰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82319******0013

2024.9


21

李啸林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31119******7010

2024.9


22

周若曦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1082219******5765

2024.9


23

蒲城锦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51082319******0020

2024.9


24

何菊蓉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1082220******2764

2024.9


25

王巧玲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1267

2024.10


26

王子香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1082219******5560

2024.10


27

王露月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1082220******4460

2024.10


28

张奉举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1082219******1172

2024.10



附件2

2024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待分配房源公示表

序号

所在小区

房号

房屋面积(平方米)

1

尚品花园小区

2-2-5-2

50

2

尚品花园小区

3-1-4-2

50

3

尚品花园小区

3-2-2-2

50

4

尚品花园小区

3-2-5-1

50

5

尚品花园小区

3-3-3-1

50

6

尚品花园小区

3-3-4-2

50

7

尚品花园小区

4-2-4-2

50

8

尚品花园小区

4-2-6-2

50

9

尚品花园小区

4-3-6-2

50

10

尚品花园小区

5-1-3-2

50

11

尚品花园小区

5-1-6-2

50

12

尚品花园小区

5-2-2-1

50

13

尚品花园小区

6-1-3-1

50

14

尚品花园小区

6-2-3-2

50

15

尚品花园小区

9-2-4-2

50

16

东山小区

4-3-5-2

50

17

甬苑小区

11-2-6-1

50

18

幸福花园小区

9-2-2-1

60

19

丝绸路九号楼

9-1-1-1

42

20

丝绸路九号楼

9-1-1-5

37

21

丝绸路九号楼

9-1-1-6

42

22

丝绸路九号楼

9-1-3-1

42

23

丝绸路九号楼

9-1-3-2

36

24

丝绸路九号楼

9-1-3-5

37

25

丝绸路九号楼

9-2-1-5

37

26

丝绸路九号楼

9-2-1-6

42

27

丝绸路九号楼

9-2-2-2

36

28

丝绸路九号楼

9-2-2-4

37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20018 备案号:蜀ICP备05031225号-1 川公网备案号:510822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