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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05-10 09:42 字体: [ ]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

(2023年第 2号)


幼儿教育为非义务教育,根据非义务教育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家庭需承担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必要保教成本。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以及物价成本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生均支出成本逐年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本着“机构能够运行,群众能承受,财政能承担,教育有保障”的原则,拟定于近期召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构成与产生方式

本次参加听证会人员共32名。其中:

(一)消费者15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请,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三项”所列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届时县发改局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15名消费者参加听证会,抽取过程中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者代表现场进行监督。

(二)经营者2名。由县教育局推荐参会人选。

(三)专家学者2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其中: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各1名。

(四)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13名。其中: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群工局、县委维稳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1名,社会组织由相关部门推荐,其中县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2名。

二、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邀请旁听人员7名。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本公告“第三项”所列报名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发改局在报名的旁听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的旁听人,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县常住公民。

(二)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地反映群众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职务等信息)。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0日起至5月24日下午18:00止。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科举  电话:0839-72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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