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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2024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方案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16:50 字体: [ ]

为有序开展2024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广元市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实施,乔庄镇政府及相关社区参与,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待分配房源公开、轮候对象公开、分配办法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五个方面的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

(二)坚持人性化分配的原则。充分考虑申请家庭实际,对城镇低保家庭及残疾、高龄等特殊人员进行优先保障。

三、保障对象

此次参与公开分配的申请人共计31户(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14户,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12户,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5户),均是通过社区、乡镇镇德赢VWIN、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已于进入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详细名册见《青川县2024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对象公示表》(附件1)。

四、待分配房源

此次用于实物配租的公租房共计27套,其中:丝绸路9号楼13套,尚品花园10套、幸福花园1套、东山小区3套。房源情况详见《2024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待分配房源公示表》(附件2)。

五、工作步骤

(一)网络公示(202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待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名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分配时间及地点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对轮候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相关社区、乔庄镇政府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相关单位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告知反映人。被反映的申请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通知其本人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二)电话通知(2024年1月30日至1月30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工作人员,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进行电话通知,对公开分配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告知,做到不漏一户。

(三)现场筹备(2024年1月31日)。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场地定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前做好现场布置、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在现场将待分配房源信息、参与分配申请人信息、公租房保障政策及管理规定、分配流程、现场纪律等内容进行公示。

(四)公开分配(2024年2月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乔庄镇政府、相关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人员于上午8:30之前全部到位,公开分配工作于上午9:00正式开始。具体分配流程如下:

1. 参与分配的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入口工作人员处进行登记入场,每户申请人限1人参加,残疾人及70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可由1名亲属陪同参加;申请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与分配,由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入场,按照工作人员指引依次进入指定区域静坐等候。

2. 现场主持人宣布公开分配现场纪律、程序等事项,并现场从参与分配的申请人中选定2名群众监督代表。

3. 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人员和群众代表监督下,将号牌放入号箱。

4. 第一轮分配: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的,按照批准进入轮候的时间顺序,直接依次在待分配房源中选房,选定后到工作人员处登记,并签字领取确认书后离开分配现场,工作人员将已选取的房源从总房源表中勾除。

5. 第二轮分配:其他参与分配人员根据批准进入轮候的时间顺序,在现场主持人的组织下,依次从摇号箱中抓取房源号,然后到工作人员处登记,并签字领取确认书后离开分配现场,工作人员将已选取的房源从总房源表中勾除。

(五)签订合同(2024年2月2日至2月7日)。通过公开分配确定的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确认书到县房产事务中心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缴纳房屋押金及1年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

(六)办理入住。签订合同和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配租对象向县房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取钥匙入住。

六、公租房后续管理

(一)租金标准。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县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押金为低保家庭每户1000元、其他家庭每户4000元。房屋租金和押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以及室内设施损坏维护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二)年度审核。公租房管理实行年度审核制,承租人入住满1年后,应在期满前1个月内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上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住房变化等情况,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公安、工商、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承租人的资格进行复核、认定,符合保障条件的继续租住公租房。

(三)退出机制。不符合保障条件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出责令退出决定,收回承租的公租房。

1.在承租的公租房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2.故意损坏所承租公租房的;

3.擅自改变配租公租房用途,拒不整改的;

4.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转租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空置公租房的;

6.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申报复核资料,经催告后仍不申报的;

7. 拖欠房屋租金1年以上的;

8. 其他违反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行为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是重要的民心工程,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

(二)严肃纪律,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有关纪律,严禁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房谋私,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问责。对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有关信息材料骗租公租房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责令退出公租房,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监督举报电话:0839-7203257。


附件:1. 《2024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对象公示表》

2.《2024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待分配房源公示表》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

青川县2024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开分配对象公示表

序号

姓 名


家庭
人口


主申请人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批准进入
轮候时间


备注

1

赵连碧

2

510822********0033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2.12

70岁以上

2

徐苏苏

1

510822********5967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2023.06


3

李玉

1

510811********1924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06


4

田书语

1

612322********0024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06


5

赵德明

2

510822********051x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6


6

林思静

1

513822********0081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06


7

董长花

2

510822********0666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6


8

何其德

1

510822********0038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6


9

胡忠余

2

510822********1179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9

70岁以上

10

关文

3

510822********0529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2023.09

残疾

11

龚大华

2

510822********5779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9

70岁以上

12

邓兴茂

1

612327********6416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09


13

王方生

2

510822********9915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09


14

袁霞

3

510822********2120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2023.09


15

阳昌春

1

513425********2623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09


16

文伟元

2

510822********317x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12

70岁以上

17

蒋雨洁

1

510623********052x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12


18

钟国洪

2

510822********1278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12


19

陈云菊

1

510822********5762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12


20

刘晓燕

1

513721********4205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12


21

廖琪清

1

510822********1472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3.12


22

张巧

1

511323********5682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12


23

李洋

1

511023********0379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3.12


24

赵成林

2

510822********3370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2024.01


25

谢冰

2

510822********0023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4.01


26

刘志英

2

510822********5761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4.01

70岁以上

27

王忠英

5

513225********0737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4.01


28

母绍春

3

510822********4162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2024.01


29

郭长学

1

510822********5777

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24.01

70岁以上

30

唐博恩

1

510724********4672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4.01


31

李洋

1

513022********002x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024.01



附件2

序号

所在小区

楼栋号

单元

房号

1

丝绸路9号楼

9

2

101

2

丝绸路9号楼

9

2

102

3

丝绸路9号楼

9

2

104

4

丝绸路9号楼

9

2

105

5

丝绸路9号楼

9

2

106

6

丝绸路9号楼

9

2

202

7

丝绸路9号楼

9

2

204

8

丝绸路9号楼

9

2

205

9

丝绸路9号楼

9

2

301

10

丝绸路9号楼

9

2

302

11

丝绸路9号楼

9

2

304

12

丝绸路9号楼

9

2

305

13

丝绸路9号楼

9

2

306

14

幸福花园

8

2

602

15

尚品花园

3

2

502

16

尚品花园

4

2

102

17

尚品花园

6

1

601

18

尚品花园

6

1

502

19

尚品花园

9

1

501

20

尚品花园

11

2

601

21

尚品花园

5

1

502

22

尚品花园

5

3

502

23

尚品花园

6

1

402

24

尚品花园

6

2

201

25

东山小区

1

1

601

26

东山小区

4

2

302

27

东山小区

7

2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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