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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青川县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02-14 18:05 字体: [ ]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规定,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青川县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青川县财政局办公楼6楼大会议室(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5号青川县财经大厦)。

二、听证项目

青川县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制定原则。

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实行差别化收费的规定,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结合城区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公共停车场建设等因素,通过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收费标准,引导规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设施规范运行。

(二)收费范围。

1.停车位:秦兴街支街、东山路、木牍街、新华街、万兴广场支街、劳动街、林业街、小东街、山珍街、小南街、环山路、金诚街、华西街、丝绸路、成青路、人民公园步行街、浙金大道(东桥至浙江大桥)、滨河路、滨河路支街、民利路、龙洲路、幸福路、育才路、平安路、文化路、文化路支街、民生路。

2.停车场:秦兴街(老邮政局、祥和苑、文轩书店)、民利路(政务中心门口)、金诚街(电信大楼门口)、龙洲路(清水雅居背后)、新华街(麦香城后面)、小东街(原物资局)、东山公园、新农贸市场等。

(三)车型划分。

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超过标准车位按所占实际车位收费。

(四)时段划分。

1.临时占道停车。日间为7:00(含)至21:00;夜间为21:00(含)至次7:00;

2.公共停车场停车。不分时段。

(五)收费标准

1.计费办法。机动车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收费。停放时间不足起停时间的,按起停时间计算;停放时间超过起停时间的,按照续停时间计时加收。

2.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只停放小型车和中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放服务费,夜间免收停放服务费。小型汽车起停价3元/1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续停价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每次收费白天最高不超过14元。

3.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共停车场只停放小型车和中型车,不分室内室外、不分地上地下、不分区域地段、不分日间夜间,均执行同一标准。小型汽车起停价2元/1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续停价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全天收费不超过14元。

4.包月停放停车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5.收费年限按依法取得经营权5年确定。

(六)免费规定。

按照《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成本调查结论。

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收费成本为1.86元/次(不含税费)。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32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15名):党丽君、李伟、杨彬、李政、苟涛、王立宵、赵冰、任成宗、郑茂世、孟桂群、任丽、贾小燕、周菊花、杨娜、郭琴嫒。

(二)经营者参加人(2名):朱海双、岳阳。

(三)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杜学平(律师)、杨朝军(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13名):何学先(县人大财经工委)、何宗芃(县司法局)、刘洋(县水务局)、左凌(县政法委)、雍明(群工局)、韩顶明(县市场监管局)、张国钦(县交通局)、弓复荣(县财政局)、何多邻(县政协)、程芙蓉(县住建局)、廖军(交警大队)、何欢(县国资中心)、郭建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听证人名单(5名)

杨开荣(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粮食事务中心主任)、周怀奇(财务价格粮食中心主任)、蔡晓明(财务价格粮食中心工作人员)、柴丽莉(财务价格粮食中心工作人员)、陈飞宇(财务价格粮食中心工作人员)。

七、联系方式

诚请各新闻媒体单位到会现场采访。敬请提前与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价格粮食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怀奇0839-7202530。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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