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德赢VWIN第34次常务会同意,制定青川县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停车位:秦兴街支街、东山路、木牍街、新华街、万兴广场支街、劳动街、林业街、小东街、山珍街、小南街、环山路、金诚街、华西街、丝绸路、成青路、人民公园步行街、浙金大道(东桥至浙江大桥)、滨河路、滨河路支街、民利路、龙洲路、幸福路、育才路、平安路、文化路、文化路支街、民生路,根据城市规划调整,由交警、城市管理部门确认适时将符合收费条件区域纳入收费范围。
停车场:秦兴街(老邮政局、祥和苑、文轩书店)、民利路(政务中心门口)、金诚街(电信大楼门口)、龙洲路(清水雅居背后)、新华街(麦香城后面)、小东街(原物资局)、东山公园、新农贸市场等。
二、车型划分
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超过标准车位按所占实际车位收费。
三、时段划分
(一)临时占道停车。日间7:00(含)至21:00;夜间21:00(含)至次7:00;
(二)公共停车场停车。不分时段。
四、停车场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15分钟后开始计时收费。停放时间不足起停时间的,按起停时间计算;停放时间超过起停时间的,按照续停时间计时加收。
(一)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只停放小型车和中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放服务费,夜间免收停放服务费。小型汽车起停价3元/1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续停价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每次收费白天最高不超过10元。
(二)公共停车场只停放小型车和中型车,不分室内室外、不分地上地下、不分区域地段、不分日间夜间,均执行同一标准。小型汽车起停价2元/1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续停价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全天收费不超过14元。
五、优惠免收政策
(一)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和应急抢险等特殊车辆实行免费。
(二)对残疾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
六、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11日.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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