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
(2023年第3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规定,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青川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项目
青川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现有幼儿园4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包括附设园)有32所,民办幼儿园9所,均为非营利性幼儿园。目前有在园幼儿4203人;教师392人,其中在编教师135人,临聘人员257人。
(二)定价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办法》等精神。
(三)调价的目标和原则
调价目标:适当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基本达到家庭能承担,幼儿园能运转,在保障幼儿园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确保幼儿享受有质量的教育服务。
原则:遵循“幼儿园能够运行,老百姓能够承受,财政能够承担,幼儿入园有保证,学前教育有质量”的原则,根据生均保教成本,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保教成本家庭合理分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县公办幼儿园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办学水平等因素确定。
(四)现行收费标准、拟调整收费标准及幅度
1.现行收费标准
(1)县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为2010年制定(《青价费〔2010〕5号》),每生每学期870.00元,每生每年1740元。
(2)乡镇独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为2013年制定(《青发改价格〔2013〕12号》),每生每学期770.00元,每生每年1540元。
(3)乡镇附设幼儿园保教费为2013年制定(《青发改价格〔2013〕12号》),每生每学期600.00元,每生每年1200元。
2.拟调整收费标准幅度
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家长的承受能力,参考市内其他县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水平,拟定调整收费标准为:
(1)县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250.00元,每学期提高380.00元,每年提高760元;
(2)乡(镇)独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150.00元,每学期提高380元,每年提高760元;
(3)校中园和附设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为每生每学期800.00元,每学期提高200.00元,每年提高400元。
四、保教费成本监审情况
依据四川君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四所(尚品、木鱼、桥楼、白家)幼儿园2017—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核定成本数据,我局实地审核认定四所幼儿园三年生均成本2468.00元。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39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15名):董文玉、文丽、杨丹、白秋月、程鹏、方阳、左容、王兴会、赵丽、罗术超、代超、何其洋、冯国倩、王正军、何春碧。
(二)经营者参加人(2名):马文英、袁静。
(三)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杜学平(法律专家)、罗云华(经济专家)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13名):熊萍(县人大代表)、董长伟(县人大代表)、谭英静(县人大代表)、郑天刚(县政协委员)、郭成燕(县政协委员)、何学先(县人大)、黄炳康(县政协)、杨春雷(县委群工局)、杨代平(县委维稳办)、姚雷(县公安局)、何宗芃(县司法局)、弓复荣(县财政局)、韩顶明(县市场监管局)。
(五)旁听人员(7名):杨晓斌、何坤昊、李娇、何平、蒲小莉、谢磊、罗琴。
六、听证人名单(4名)
安强(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粮食事务中心主任)、周怀奇(财务价格粮食中心主任)、蔡晓明(财务价格粮食中心工作人员)、柴丽莉(财务价格粮食中心工作人员)。
七、联系方式
诚请各新闻媒体单位到会现场采访。敬请提前与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价格粮食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怀奇0839-72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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