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支出。
(二)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29万元,省级资金446万元。县级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20.47万元。
(三)绩效目标。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管理情况。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规范使用,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1年,中央、省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75万元,县级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20.47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7760人,发放低保资金4222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071人,发放特困供养金、照料护理费、丧葬费883.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4867人次,救助金额550.27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人次,支出资金0.8万元;发放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32人39万余元。将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615 元/月、415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800元/月、54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1400元/月、900元/月,临时救助水平1243元/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2021年,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7660人,城乡特困人员1071人,临时救助4867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人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人,将1914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实现年度指标值。
(2) 质量指标。将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615元/月、415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800元/月、54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1400元/月、900元/月,临时救助水平1243元人,全面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达到100%。实现年度指标值。
(3) 时效指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率达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达100%。
(4) 成本指标。我县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200元/人、165 元人;及时送返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人员返乡,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达到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转发了《广元市民政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兜住兜牢。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印制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宣传册、救助对象明白卡等各类宣传资料近0.5万份,各级社会救助服务场所均设立永久性政策公示栏,切实将政策交给了群众,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救助对象、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达到了95%。组织全县20余名乡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在全县开展问卷调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座谈会,积极参加《阳光问政》《阳光政务热线》 《政风行风热线》 直播节目等方式,问政、问计、问需于民,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达到100%,98%的被调查群众认为救助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干群、邻里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社会和谐的气氛更加浓厚。
三、存在的问题
因我县财政困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配套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困难群众救助水平。
四、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我县资金支持力度。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20018
备案号:蜀ICP备05031225号-1
川公网备案号:510822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