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农〔2023〕88号
青川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广财农〔2023〕81号文件,现将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中产业强镇奖补50万元、农机化补助12.24万元、“白叶一号”茶产业补助60万元调整至县农业农村局;易地搬迁后续扶持90万元调整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该资金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二、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21〕8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三、资金使用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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