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青川县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县财政局会同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着力突出制度建设,明确主要任务,强化财会监督。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通知》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理顺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管理,落实勤俭办学方针。《通知》明确了学校支出范围,从10个方面提出了支出管理要求,从7个方面细化了学校报账程序,并首次提出“学校经费支出计划管理模式”。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通知》规定,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园)长负责制。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学校财务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管理体制。学校财务核算由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负责,核算中心向片区学校派驻专职会计,学校不另设会计职位。专职会计由县教育局管理,实行轮岗制,原则上每五年轮换,学校报账员(出纳)原则上每五年调整岗位。
三是规范基本建设管理。为规范学校项目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通知》中增加了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项目承担学校的校(园)长为项目实施中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项目投资预算、项目资金拨付、付款凭证审核、建设成本控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竣工决算编制及竣工验收等进行了具体要求。
五是健全学校财务管理监管制度。《通知》从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学校基础数据等6个方面明确了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对严格实行财务内部监督制度提出了相关要求。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推行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责任,防止工作差错和舞弊,避免管理失控,对确保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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