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求,现将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如下(详见附表)。
你单位为该资金监管责任主体,对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负责。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按相关程序执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调整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表
青川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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