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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10-21 16:20 字体: [ ]

青川府办函〔2020〕85号


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德赢VWIN,县级有关部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9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390元/月(A类补助390元/月,B类补助260元/月,C类补助16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为8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为55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510元/月。本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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