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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止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根据青川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烧时限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集中时限从发文日起至11月底,但该项工作要长期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指挥协调处置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政府决定成立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敏 乡长、花果村驻村组长
副组长:卓 广 副乡长
成 员:李忠生 人大主席、青华村驻村组长
杨蕊菱 党委副书记、建兴村驻村组长
宋文赵 副乡长、竹坝村驻村组长
黄 煌 副乡长、大茅村驻村组长
李德富 正科级干部、锁家村驻村组长
余福果 机关支部书记、党政办主任
胡 江 驻大茅村第一书记
刘文兵 场镇社区支部书记
孟兴玉 大茅村支部书记
赵开科 竹坝村支部书记
马金文 花果村支部书记
锁金铭 锁家村支部书记
赵正双 建兴村支部书记
赵启松 青华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卓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联系电话:0839-7405001。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全乡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农户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是本辖区秸秆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组建巡查队和灭火小分队,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全面建立起以乡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各村(社区)4月11日前要将本村(社区)秸秆焚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组建的巡查队和灭火小分队名单报至乡政府。
(二)加强宣传,立即行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宣传栏和各类会议,大力加强国家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各驻村组长、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要利用下村结对帮扶契机,深入农户广泛开展宣讲,每民党员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带头作秸秆禁烧工作的表率,做到人人知晓、引导人人参与,大力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严格奖惩,坚决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秸秆禁烧期间,市、县相关部门将成立多个巡查督查组,全覆盖到各县区、各乡镇进行巡查暗访,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为此,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抓好落实,确保本辖区内“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并把各村秸秆焚烧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村和干部,乡纪委将启动干部问责机制,进行组织约谈。同时,乡政府也将组建1支巡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到各村、组巡查,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坚决从源头防控和遏制秸秆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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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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