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
2025年9月11日至10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全县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抽取比例为18%。
三、抽查内容
1.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2.是否按要求建立电梯档案且档案齐全;
3.电梯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保单位资质是否合规,维保记录是否完整可追溯;
4.电梯故障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建立故障记录台账或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
5.安全管理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6.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
7.是否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或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青川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青川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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