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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奖励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15:56 字体: [ ]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七进园区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奖励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青川县食用菌现代农业园区所覆盖的乔庄镇孔溪社区、遥林村、弓家河村、堆坪村、三盘村和木鱼镇木鱼村、红旗社区、板桥村、新坝村、铁炉村、前山村及骑马乡新民社区, 从事种养业经营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等)。

二、申报资格与提交资料

(一)申报资格

1.近3年以来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2.近3年以来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全部合格。

(二)提交资料

1.经营主体提供2021年以来不少于10次农产品生产或者(销售)记录档案(台账)复印件加盖章(农户签字)。

2.经营主体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10个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主体提供进驻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截图并加盖章。

4.承诺函。

三、奖励数量与奖励标准

奖励数量:不超过10个(含10个)经营主体。

奖励标准:每个经营主体奖励8000元。

四、申报时间与受理单位

经营主体在2024年1月26日12:00前向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宋广安,电话187****9870。

五、其他相关事宜

1.我局将组织由专家、执法人员、农安监管人员、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成立的评审委员会在行政监察室监督下开展评审(评审100分制,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经营主体,按档案每次4分40分、承诺达标合格证每个4分共40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截图20分)。

2.加分项:主体农产品参加县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或是获得县级及以上媒体宣传的1次加5分,总加分项不超20分。

3.经营主体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诺函。

4.评审结果将在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公布。

5.奖励资金来源于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资金。

附件:青川县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奖励申报资料(模板)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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