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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8-03 10:45 字体: [ ]

图片解读:《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方案》

文字解读:《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方案》

青川府办发〔2023〕15号


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级相关单位,乔庄镇德赢VWIN:

《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方案》已通过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和县委第52次常委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避免因房屋建筑发生垮塌导致人员伤亡,现就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城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12栋不可维修加固的D级危房,共涉及79户约7959平方米(其中:住房69户约6432平方米,营业用房10户约1527平方米)。

二、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法规及文件精神,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该拆除的依法拆除。结合该地块实际情况,经深入研究、论证,决定对该地块不可维修加固的D级危房,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整治:一是对符合城市规划的,可由危房业主统一申请进行统规联建;二是政府提供房源,由产权人按照优惠价换购。

(一)统规联建。对符合城市规划、且危房业主意见统一同意统规联建的,由乔庄镇牵头,组织业主通过选举方式成立统规联建业主委员会,并指导业主委员会制定联建方案,全体业主负责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按程序向相关职能单位申请办理用地、规划、工程建设等审批手续,代表全体业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单位,按照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内容实施联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好项目招投标,并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二)换购安置。在政府提供的国有房源中进行换购,其中:原住房产权面积在120平方米之内的(含120平方米),每户只能换购1套住房,原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最多可换购2套住房;商业用房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等情况,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进行换购。

1.换购房源。政府提供的住房换购房源位于县城马家院小区、丝绸小区、糖果厂小区、清水雅居等处,共计84套7976平方米;政府提供的商业用房换购房源位于县城华西苑、甬苑小区、滨河小区等处,共计2863平方米。

2.换购房屋价格结算办法

(1)住房换购。换购面积在原房屋等面积之内的,按国资部门测算建设成本的80%并结合土地成本核算购买(土地成本指国有公司建设或购买房屋时在土地方面的实际投入,下同);换购面积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10%以内(含10%)的部分,按国资部门测算建设成本的90%并结合土地成本核算购买;换购面积超过原房屋面积10%以上的部分,按国资部门测算建设成本并结合土地成本核算购买;换购面积少于原房屋面积的,政府不予补偿。

(2)商业用房换购。换购面积在原房屋等面积之内的,按国资部门建议安置价格的80%并结合土地成本核算购买;换购面积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10%以内(含10%)的部分,按国资部门建议安置价格并结合土地成本核算购买;超过原房屋面积10%以上的部分,按国资部门建议安置价格上浮10%并结合土地成本核算购买;换购面积少于原房屋面积的,政府不予补偿。

(三)配套政策

1.统规联建奖补政策。一是政府按照联建总建筑面积为限,按照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统规联建项目附属工程配套补助,并接受结算审核,附属工程实际投入不足400元/平方米按照实际金额补助;二是按照相关政策减免联建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由政府一次性给予住房联建人3个月的临时过渡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8元/平方米,住房联建人原房屋不足80平方米的按照80平方米计算,超过80平方米按照实际面积计算;四是产权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联建协议的,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离并同意拆除建筑物的,按原产权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2.住房换购奖补政策。一是由政府一次性给予换购人3个月的临时过渡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8元/平方米,换购人原房屋不足80平方米的按照80平方米计算,超过80平方米按照实际面积计算;二是产权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换购协议的,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离并同意拆除建筑物的,按原产权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3.商业用房换购奖补政策。产权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换购协议的,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离并同意拆除建筑物的,按原产权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4.奖补政策执行期限。危房整治方案正式出台后,危房所有权人在一个月内完成协议签订并搬离的,政府按本条前1、2、3款明确的标准分类给予奖补,超过一个月签订协议搬离的,危房所有权人不再享受配套奖补政策。

5.公租房保底措施。对不愿或暂无经济能力参与联建、进行换购的家庭,且现有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可利用丝绸路9号楼等处公租房进行临时过渡安置(每户1套),并按照《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府办法〔2018〕100号)进行管理,确保群众住上安全住房。

6.强制措施。由县公安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乔庄镇等单位,对区域内危房用于出租或经营的,责令产权人和使用人立即停止使用并搬离,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相关单位采取断电、断网等必要措施。

(四)土地及产权办理政策

1.原危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①联建、换购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房屋的,土地面积无论大小互不补偿,原土地权属证书收回注销,原有所属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按现有联建或换购房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性质办理不动产登记。②换购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房屋的,换购人需按取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楼面地价乘以换购房屋建筑面积交纳土地成本,原土地使用证收回注销,原有所属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换购的房屋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换购后房屋所属土地的有效期)。

2.原危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①联建、换购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房屋的,土地面积无论大小互不补偿,原土地权属证书收回注销,原有所属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按现有联建或换购房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性质办理不动产登记。②换购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房屋的,换购人需按取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楼面地价乘以换购房屋建筑面积交纳土地成本,原土地使用证收回注销,原有所属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换购的房屋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换购后房屋所属土地的有效期)。

3.原危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①联建、换购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房屋的,其危房所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与联建、换购的房屋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等面积互换(土地等面积部分互不补偿),联建或换购后的房屋分摊土地面积超过原危房所属的土地面积的,联建、换购人按超出部分土地面积乘以联建、换购后房屋所在地段基准地价补交土地价款;原危房所属土地面积超过联建或换购后房屋分摊土地面积的,超出部分土地按照原房屋所在地段现行市场评估价补差;联建、换购房屋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被拆除房屋所属土地的有效期),原土地使用证收回注销,原有所属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②换购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房屋的,换购的房屋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换购后房屋所属土地的有效期),原土地使用证收回注销,原有所属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原危房所属土地面积与换购房屋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等面积互换(等面积部分互不补偿),原危房所属土地面积超过换购后房屋分摊土地面积,超出部分按原房屋所在地段现行市场评估价补差。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高效推进县城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方甫  县委书记、县长

副组长:阳建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罗武年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赵  彬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母克强  县政协办主任

杨代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斌  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委群工局局长

侯再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倩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  飞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韩保文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顺涛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鹏飞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先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煌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喻麒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开荣  县委企工委书记、县国资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杨  鹏  县互联网信息中心主任

王  耀  乔庄镇党委书记

宋大国  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清雄 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侯再孝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县政协办负责危房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组织专班成员单位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及时向专班领导汇报整治情况,开展好督查督办等工作。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整治方案制定,负责危房鉴定、临时过渡房源筹集等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好项目招投标,并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汇总、上报整治工作问题、建议、进度等信息,筹办相关工作会议等。

3.乔庄镇负责开展房屋情况排查及宣传动员,牵头成立联建业主委员会、制定联建方案,组织人员搬离、换购及奖补资金核算,开展信访维稳等工作。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在危险性房屋内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进行关停、搬离。

5.县公安局按照租赁房屋等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危险性房屋用于出租的执法工作,对拒不落实危房整治主体责任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收储、产权信息查询、产权办理、统规联建用地及规划审批、统规联建及换购房屋土地政策制定、土地评估等工作。

7.县国资事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国有企业,对县城可用于换购的房源进行清理、锁定、价值测算并提供准确台账,负责对换购资金收支实施监督管理。

8.县互联网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管控等工作。

9.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专营单位开展危险性房屋用水、用电等相关设施强制停用工作。

1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协助开展维稳等工作。

11.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群工局,指导、配合乔庄镇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12.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房屋换购协议签订、换购款收取、工作经费支付、房屋交付等工作,协助换购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13.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县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危险性房屋打围、拆除施工等工作。

14.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四、其他

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中,如遇本方案未包含的其他特殊问题,由相关单位报请青川县乔庄镇老百货公司地块危房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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